依据商标法第四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,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,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注册。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,其中商品34个类别、服务11个类别。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,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。
2办理途径(一)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。
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。提交方法详见“网上申请”栏目。
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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